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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机关,担负着兰州市辖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下辖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红古五个分局和榆中、皋兰、永登三个县局以及市场管理一分局、市场管理二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平交易分局四个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内设13个处室,即:办公室、人教处、财务审计处、企业登记监督管理处、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监督管理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经济合同监督管理处、市场监督管理处、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公平交易处、法制处和信息处。另设监察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 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1、领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业务、行政、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实行管理。 2、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对其实行监督管理。 4、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5、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查处流通领域中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6、组织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7、组织管理合同工作,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组织动产不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8、监督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 9、组织依法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10、负责组织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执法行为的监督。 11、领导所属事业单位和指导协会的工作。 12、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