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2、人事教育科; 3、财务科; 4、企业登记科;
5、个体私营管理科; 6、注册登记大厅;
7、市场监督管理科; 8、法规科; 9、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10、经济检查大队; 11、个体劳动者协会; 12、私营企业协会; 13、消费者协会;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分局政务和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分局重要文件的起草、核稿;负责档案、信访、政务信息、统计、机要、宣传、装备、保卫、接待等工作;负责分局人事制度、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管理:负责分局干部考核和管理;负责分局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分局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分局老干部和工、青、妇工作;依法主持行政处罚行为听证会,对同级行政处罚行为进行核审;负责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法承办本局的错案追究行为。
二、财务科:
组织实施分局各类经费的收支、会计核算;负责分局票据的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分局固定资产的建帐管理。
三、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科:
负责办理所辖市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由市工商局委托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开展企业年度检验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全市“经济户口”管理工作;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诚信体系建设;负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档案管理;负责分局系统统计。
四、市场监督管理科:
组织监督管理所辖市场的经营行为,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治理;受市工商局委托,在所辖市场内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组织实施合同监管;负责所辖市场内商标和广告的监督管理,查处商标广告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和调解消费者申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五、党总支办公室:
1、组织、协调、落实分局党总支日常工作及阶段性中心工作。
2、负责党总支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核,档案管理及党总支印章,便函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3、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支部及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4、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党风廉政、行风建设、警示教育,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基层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纪律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的纪律和党员的权利。
5、坚持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和党课学习。
6、负责组织、实施党员的评议和考核工作。
六、工商行政管理所:(西固城工商所、牌坊路工商所、新城工商所、先锋路工商所、陶瓷工商所、中心市场工商所、钟家河工商所、西部市场工商所、福利路工商所、山丹街工商所)
1、负责办理分局授权管理的有关事项;对辖区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核准登记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其建立经济户口和信用档案。
2、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市场和各类经营行为,实行巡查制,推行市场准入备案制,查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3、受理消费者申诉,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4、监督检查辖区内合同订立及履行,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调解合同纠纷。
5、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6、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
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7、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8、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款物。
9、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10、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11、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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